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不要任何财产,男方不愿意,女方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女方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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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2-15 04: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两个小孩,女方愿意抚养小女儿,不要任何财产。两年前就提出了离婚,男方迟迟不愿意办手续。因此就拖了两年。男方蛮横不讲理,和解也不成,现在女方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女方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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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5 04: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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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5 04: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单方面提出呀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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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5 04: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可以找律师问一下啊!!应该可以单方面提起诉讼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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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5 04: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什么原因要离婚呢?离婚对小孩不好,最好就不要离。好像分居多长时间就能单方面离的吧?!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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