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一个朋友走路回家,经过一条黑暗的小路的时候,被一辆骑电动车(没开车灯)的人给撞倒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0-10-19 08: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晚我一个朋友走路回家,经过一条黑暗的小路的时候,被一辆骑电动车(没开车灯)的人给撞倒了,而骑车的却不管他,想逃跑,我朋友迅速爬起来,刚好旁边有块石头,捡起来就往前面扔,正巧砸在十几米远的骑车的人头上,那人倒地不醒人世了,我朋友看事不好,就报了警,案件进一步调查中。。。(我朋友脚步轻微骨折,那人轻微脑震荡)请问我朋友要承担什么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0-19 08: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朋友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伤害,需要对骑车人的人身伤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骑车人不慎将你撞到后,没有采取积极措施救治,就应当对你朋友的伤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过你们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和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0-19 08: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对方构成轻伤,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有投案自首,对方有过错等情节,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民事责任互相赔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