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98年结婚,婚后收养了一女孩做女儿,(该女孩亲生父母都健在,只是生太多了,无法扶养)女孩一直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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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0-23 14: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98年结婚,婚后收养了一女孩做女儿,(该女孩亲生父母都健在,只是生太多了,无法扶养)女孩一直和我们一起生活,我也把她当亲生女儿,去年我与前妻离婚了,该女孩还是跟我一起,问,要怎样才能把女孩的户口迁移到我的户籍上,如迁移了,以后会不会对我再婚再育有影响。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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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23 14: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 前提你必须说是你在路边捡到的孩子 不然没办法入户口 还要有证明人
你收养的孩子当然算你的 你如果再婚就不能要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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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23 14: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说完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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