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在工厂工作时把左手的食指和无名指截了,08年办的残疾证三级,请问律师朋友现在和他要赔偿还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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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0-20 2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06年在工厂工作时把左手的食指和无名指截了,08年办的残疾证三级,请问律师朋友现在和他要赔偿还行吗?应当赔赏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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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20 2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赔偿。具体赔偿标准会根据当地工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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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20 2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照鉴定结果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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