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跟我男朋友住在一起一两个月,房子当时我没有身份证在,就用了他的名字租房,一直租金都是我付的,我男朋友家里生意出了事,我借了他很多资金,他一直也是住我的,吃我的,穿我买的.总之,一起开销都是我的钱吧!我对他很好,可是我发觉我跟他性格合不来,多次提出分手,他不原意,每次都用我家人朋友来恐吓我,说要杀我家人,泼硫酸之类的.还曾经因为我让他戒烟,他当街打过我.前两天我跟他提出分手,说两人不合适一起生活.他就抢我的电脑走,要出去破我电脑的密码,复制里面的隐私.我让他把电脑还给我,他不肯,在街上把我打伤,我走了,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想偷偷回去收拾衣服离开,被他刚好回来见到,然后我见他拿了我电脑从外面回来,我电脑的密码已经破解,之后在房屋里,我们发生争执,他不让我走,我们打起来,他还拿菜刀说要砍死我,我没办法了就报警.警察带我们回去,备了案,他也在警察局写了保证书,分手后,不得泄露我电脑里的一切隐私,不得干扰对方生活,不再对其本人及家人朋友做一切恐吓.然后在警察的帮助下搬离了我们的住处,我现在一身的伤,加上电脑的东西他复制走了!我走的时候他还当着警察的面扬言要再找我算帐,不让我好过!我现在很烦恼,觉得自己人财两失,我为他付出了所有,到头来,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局,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我全身都是伤,心里很委屈,我想告他,可是不知道他哪些是属于犯罪行为!请你们帮帮小女子解忧一下吧!我手腕都割了,我不想死,我想振作起来,重生!希望你们帮忙解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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