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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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0-30 15: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老公08年6月结婚,同一天领证、签购房合同,房产证上有老公、我、婆婆三个人的名字,首付70%是男方出的,剩下30%是我和老公两人贷款,贷款已经还掉了一半。为结婚,男方借还了10万元的债,婚后至今我和老公已经还了5万。如果现在离婚,我能分到这套房子的多少?有一种说法是1/3,还有一种说法是我只能拿到我出的贷款的那份钱(是绝对值,不是这份钱现在占房价的比例),究竟哪种说法对,还是另有说法?诚盼专业人士解惑,并提供相应法律依据。拜谢!
那我婆婆可不可以说70%的首付是她的个人财产,与我无关呢?
债是婆婆借的,但是我老公坚称是他借的,是不是就只能视为共同债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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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0 15: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天领证、签购房合同,那么就是在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了,老人出的70%的首付在这时候视为赠与你们夫妻二人,因此不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了,属于房产证上登记的你们三个人的共同财产,应平分。男方借的10万元的债务,要看借款时间,领证之前的属于男方个人债务,领证之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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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0 15: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今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问问里说的情况,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一般不判离婚的。2、如果两人都同意要离婚的话,两人应当对财产进行分割并对子女的扶养达成协议,法院才会作出离婚的判决。由于孩子仍在哺乳期,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以跟随母亲哺养为原则。孩子的抚养费两人未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情况作出判决。作出判决后,并不排除以后孩子因为教育、生活等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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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0 15: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领证的时候就已经证明你们的婚姻关系成立了,房子是在领证之后签的话就毫无疑问,那是你们婚后的夫妻财产,那你们的财产就应该是平分。即使是先签的购房合同,由于你们是一起还过款的,这个时候由于你们的共同生活已经使它形成事实上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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