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子女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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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0-30 02: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跟我老公是再婚家庭,老公与前妻生有一女归女方抚养,我也是再婚但是未育,我们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宝宝,我想问下,以前的老规定我知道是没有办法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现在的新计划生育条列里面我们的条件是否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办理之后老公以前单位发放的一些独生子女费之内的福利是否还要退还?请懂专业的人士帮忙,急,急,急!我是湖北这边的,每个地方的规定会不会有不同,帮忙看下!
实在是没分了,不然就不会只给这么少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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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0 02: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第6条: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你的情况符合该项条件至于以前的费用要不要退还,我想是应该不要的,因为以前的费用针对以前的独生子女事实在历史上存在的,现在不能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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