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的高速路费需要征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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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7-4 00: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其中的应税营业额是什么?路费本身是应税营业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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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7-4 00: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条款指的是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纳税主体应该是交通部门,即按交通部门转让所得收入征收营业税。比如交通部门将收费权以1000000元/年转让给某公司,则交通部门应按1000000元作为应税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和收取路费的公司无关。因此,你应将题目改成“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要征税吗”才更为合理。此条款主要强调的是按“服务业——租赁业”5%纳税而不是“运输业”3%纳税,考试中和实用中基本不会触及,了解即可。 此外顺便提一下,收取路费的单位是按照收取的路费收入作为应税营业额的,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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