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合同到期不续约的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11-12-24 06: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食堂上班工作,但是合同上签订的工种是“杂工”,明年开始食堂承包给私人了,单位不和我们继续签约,但是我的合同是到今年的12月31日到期的,合同到期后,单位要我去做清洁工,而我不愿意继续签约,单位以原来工种是“杂工”,清洁工也属于“杂工”为由(工资一样),说明他们保持了原有待遇而是我自己不愿意签约的,对我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这个合理么?Ps:关于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问题,他们是12月15号通知的,然后我31号到期,但是他们说工资发到1月15号,所以不存在不提前一个月的问题,这个合理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4 06: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一项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本来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是可以要经济补偿的,但是无论单位维持条件还是提高条件续订合同,只要是你不愿意续订合同的就不能要经济补偿了。后一项关于提前一个月的问题其实用人单位如果不通知你,由于合同到期,你们的劳动关系还是终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4 06: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4 06: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对续约的通知日期没要具体规定,其与解约的30日提前通知不同,劳动者只要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履行了提前30天的通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续约,另行签订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约,合同终止。但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美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4 06: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不要理会合不合理。。在哪里做得开心。就做下去。不开心。。。就走人。。去别的地方!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4 06: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签约的合同到今年的12月31日到期。一方不同意续约,合同终止。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