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为什么适用因果关系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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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2-24 06: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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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4 06: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在环境污染的法律关系中,受污染者多为一般的群众(多为农民)。他们没有能力证明自己的损害与环境污染之间有确实的因果关系,所以他们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正当的保护。因此法律规定在环境污染的侵权法律关系中因果关系举证的责任由被告方即污染企业承担。具体参见侵权责任法以及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文(民诉法里也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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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4 06: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没有违法行为与环境危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直接证据,但通过推定可以推出之间的因果关系。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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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4 06: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他需要举证责任倒置至于为什么倒置呵呵,这个恐怕需要你个人用智慧理解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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