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被人打的出血,时隔10分钟再去打人解气,致使对方重伤害,请问是否算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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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2-24 06: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朋友先是和他人产生矛盾,他人四个打我我朋友一个,后来我朋友跑开打电话叫人来,来人并不是帮忙打架的,只是希望他来劝架,致使他人头骨骨折,鉴定为重伤害,请问我朋友的行为能否算是正当防卫?能否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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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4 06: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的说,不属于正当防卫,不会比你朋友叫来的行凶者轻(指刑事责任),经济责任可能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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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4 06: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正当防卫,但是基于被害人的行为有过错,法官在审理本案时,可以提出,要求从轻处罚。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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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4 06: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事后防卫,不能构成正当防卫,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纵横法律网贵铸律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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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4 06: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种情况正当防卫是很严格认定的。。。。。。。。可找出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全面维护合法权益。。。。。。。。纵横法律网徐学春律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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