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开车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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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0-31 17: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话说,A 和B 2群青年有过节,一个简称此人为A1,晚上 B方十来个人藏匿工具来到A方地盘闹事,首先找到了A方1个人并且揍了一顿,那么A1打电话给其大哥,他大哥刚好和朋友在一起喝酒,4人,简称大哥为甲,其他3人乙 (车主) ,丙 ,丁。 4人开小车一部到现场,并且开车追逐B方2名骑摩托车的人,不知何故,就把B方2个人撞了,一死一重伤,那么车主第2天去自首了,还有A1也去自首了~~~甲。丙,丁不知去向`````
他们都没有在出事后报警啊什么之类的~~
注意是酒后~~~~~
想问,甲乙丙丁和A1分别会被怎么判刑罚款? 而B方又会是怎样的结果?
补充下,车呢,是乙开的(他是车主)甲是被打人A1的大哥,丙丁在车撞人时也有座在车上~~~但没打人~~~
A1是被B方先打的人,后A1打电话给他大哥,他大哥等4人赶到时,A1并没有在车上,而是那4人开车去追B方的人了(此时B方的人可能是处于没打人,但还在挑事状态,看到A方有人来了就跑,A方随后开车撞人)
有个要说一下就是,撞人后,4人下车,没有报警,而是似乎还在寻找B方其他人员要打一样,然后被撞2人,一个当场没死,可能被撞后半个小时左右就死了,一个半身不遂重伤~
像A方的丙丁2人,座在车上,他们是要负什么责任?现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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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1 17: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后也要负法律责任,因为是故意追逐,所以不是交通肇事罪。甲乙丙丁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至于主犯从犯就看当时各人所持的态度了。A1如果对追逐伤害的事情之情,算是从犯,如果不知情,就不构成犯罪,只要对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就可以了。以上是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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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1 17: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很厉害。补充一下:酒后这个情节,在法律规定上,没有特别减免刑事责任。
B方藏匿的工具、施暴的程度对本案定性有一定影响。
A1不一定是从犯,因为这还牵扯到当时打电话里是如何说的。如果甲乙丙丁一致证明A1明确要求四人开车撞人,这个性质就比较严重了。
另外,A1打电话以及四人赶到时,如果B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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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1 17: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甲乙丙丁A1四人构成故意伤人罪属于共同犯罪甲乙主犯丙丁A1从犯主犯可能死刑死缓武器,从犯相对较轻如A1构成轻伤以上,则B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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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1 17: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甲乙A1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丙丁视参与程度而定,车主A1自首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B方视被揍人伤情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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