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懂行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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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11-2 12: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桂K牌二轮摩托越过中线逆行与粤A车牌二轮摩托相撞,造成2人受伤,2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判定:桂K车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而且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想问的是:粤A车是报废的,如果此事报法院那桂K车主要付的责任是多少(粤A车主受伤医药费大概2万)
补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说桂K车保险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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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 12: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在交通肇事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肇事方的责任认定一般以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但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一般为主次/同等/全责和无责三种情况,而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同等/全责和无责是不需要继续认定的,判决为各50%或全责方100%。重要的是在主次责任认定上,法院的判决是有空间的,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肇事,则机动车占90%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肇事一般为主责方70%责任。以上两种情况为一般情况下的判定,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会按肇事双方的违法程度重新进行责任拆分,例如机动车与机动车肇事,如主责方确实违法程度较轻微,次责方也有明显责任且使主责方造成了重大损失了,将不会按照三七拆分。责任比例可以拆分为四六或者二八,一九开比较少见。但是像你这种情况,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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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 12: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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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 12: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想说的是,交警的判罚没有问题。判断事故责任主要是以在该起事故中,当事双方对造成事故所造成的因素进行分析,谁违法行驶了,那么谁就在事故中占相应的责任。如果只有一方违法行驶,那么基本上是违法行驶一方占全责。像你说的,粤A车正常行驶,桂K车逆向行驶,那么该起事故的主要起因就是桂K车造成的,理当全责。至于粤A车,他的违法行为不构成事故起因,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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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 12: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过期与事故不因果关系,所以粤A不会承担任何责任。逆行讲得不好听点就是找死,但你可以提出要对方承担无责任的强险赔负1000医疗费,但对方的车好像也要桂K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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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 12: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会收缴报废车辆,对车主进行罚款,对事故的赔偿是没有影响的。
你可以加我好友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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