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伯伯是单身,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死后丧事由父亲大伯操办,生前一切医疗费用是他们承担,并未留下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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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1-2 1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伯伯是单身,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死后丧事由父亲大伯操办,生前一切医疗费用是他们承担,并未留下什么遗产,只有五间老房子,不知房子和房子所处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父亲和大伯继承,而村干部要求将这些宅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让我们限期将房子拆除,这样是否合法!(小伯伯并不是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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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 1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干部的做法是违法的。公民的房屋属于《继承法》里所规定的“遗产”,而你父亲、大伯、爷爷、奶奶都是法定继承人(父母、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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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 1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私有财产与村里无关。家族内有权力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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