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合同期限如何规定?法律最高规定年限多少年?我打算写10年,又担心不具有法律效益!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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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1-25 12: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主义国家怎么没有免费的法律咨询处呢?我真不知道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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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25 12: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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