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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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25 09: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南阳市内某家金融机构的一名临时工,自99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未转正,因为《新劳动法》的实行,2006年初单位开始着手清理临时用工,同年8月份将本单位的9名临时工清理了5名,我是被留下的4名中的其中一名,留下的同时被迫与单位签订了辞职协议(不然也将被清理掉)。后来单位找来了劳动中介机构作为派遣单位统一管理我们,通过劳动中介补缴了2005年7月-2006年10月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并与我们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我现在的工资和保险金是单位转给劳动中介,再由劳动中介发放工资和缴纳相关养老和医疗保险,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现在我被单位辞退我该如何维权?我应该通过哪种方式来维权?如果过了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我99年以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就无法让单位补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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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5 09: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属于规避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你可以在被辞退时申请劳动仲裁纵横法律网杨振夏律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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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5 09: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需用收集和保存证据材料,主要是与金融机构形成劳动用工关系事实,从何时开始上班,上班多长时间,加班的时间情况,及中间的变化情况事实等相关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然后从开始实际被违法辞退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权,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时效过了得不相关仲裁部门及法院保护,但单位愿意出了除外。你要判断清楚时效是否过了。纵横法律网杨世华律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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