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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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11-4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10月16号申请辞职,他现在说要11月20日就让我走,可是10月1日到10月31日的工资要在11月15日才能拿到。而11月1日到11月20日的工资要在12月15日才能拿到,这样符合国家规定吗?
而且我发现工资上没有加班费!
我也知道要维护,可是口说无评,关键是怎么维护,那个区域管理还说“都是这样安排的”这让我很费解!法律上有规定员工工服在工作单位购买的价格吗?用人单位是服装店。
谢谢你们,我想确认一下,我经常帮公司汇款,可以做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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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4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迟一个月拿工资是正常的,没有违规。辞职后工作服的处理是不正确的,他们不能用“都是这样安排的”这句话来让你买单,如果你愿意可以折价买,他们不能强加给你。12315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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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4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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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4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用人单位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服务站或劳动局投诉、要求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完工资及加班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带上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勿放弃!维护自身合法劳动利益、是法律赋予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祝你顺利! 可以做证据 、厂服也是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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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4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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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4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局投诉,一投一个准,劳动调解不行就起诉,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的案子,劳动者的胜诉率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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