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辞退一部分人,要我们自愿离职,请问可否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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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1-4 18: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2008年10月入职,一开始签的是2年的合同,结果到2009年9月,公司突然让我们改签一份入职合同,把原来的合同强行收回了,现在是和一个劳动事务公司签的合同,以派遣的方式签的,合约也是2年,现在我们工作的公司要辞退我们,想让我们自愿离职,而且只陪1个月工资,劳务什么的都要我们签完离职才给我们,请问我们可否提出仲裁,如果要告,是告我们工作的公司还是签合同的公司?我们应该如何争取我们的利益? 还有现在公司搬家了,已经不是合同上的地址了,这是否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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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4 18: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1、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但能要求的只是一个半月工资,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还可以索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2、提起仲裁时,要告你们签合同的公司,因为你们是与派遣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3、公司地址变化没有关系,写明原地址、现地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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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4 18: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但能要求的只是一个半月工资,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还可以索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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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4 18: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欺人太甚,起诉它,地址变更没关系,照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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