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发(201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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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4 11: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哪些人可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甘人社发[2010]72号《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员可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一、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二、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四、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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