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叫多少钱啊,去年交30,今年交60,长的忒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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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2: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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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2: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发〔2011〕38号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办)、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11〕9号)有关政策要求,现就2012年我市新农合个人筹资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筹资原则1、坚持以县区为统筹单位的原则。新农合基金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为主的筹资机制。2、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不得重复参合(保)、重复享受待遇。3、坚持当年参合当年受益的原则。符合参合条件的人员缴纳本年度参合费用后,享受各级财政相应补助,享受当年度新农合报销政策。二、筹资对象各县区的农村户籍居民(不含服役士兵、服刑人员,以及已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在校大学生),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常住居民;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进城农民工以及村改居后户籍身份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三、筹资标准及时限2012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农民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从2011年11月份开始,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7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相关证件)参合的农民,可由县区政府及民政等相关部门从社会救助资金中代缴全部个人应缴参合费用。农村重度残疾人(凭残疾证)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政府从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代缴。四、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制定筹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召开筹资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提高筹资标准后、新农合保障水平将大幅提高的利民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多渠道筹资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自愿、方便的筹资成本较低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预算安排,落实补助基金,积极争取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居)委员会的配合支持,妥善处理好区划调整后所涉及群众的参合问题,确保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各县区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二要做好信息登记。各县区要认真做好参合人员的信息收集、身份核实、登记缴费、制(发)证(卡)等工作,及时将参合信息录入新农合管理系统,做到人、户、款、册、证相一致,信息数据录入与统计报表、合作医疗证审核与发放相统一,确保2012年1月1日起参合人员享受到新年度报销政策。凡因各级工作人员筹资登记不细致、信息审核不严格、录入核对不准确(特别是漏人、错名等)而导致不能报销的,由造成后果的责任人或单位自行承担应按政策规定报销的相应费用。三要加强参合管理。各县区要在准确核查参合人数和个人缴费情况的基础上,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各县区应参合人员总数、实际参合人员总数、个人缴费以及特殊群体代缴情况等书面报告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应参合人员数和实际参合人员数据一经上报,不得更改。要规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的收费管理,严禁通过个人存款账户归集农民个人缴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垫资缴费。在收取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后,应向参合农民开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基金缴款专用收据,切实做到规范缴费。四要严格执行全市补偿方案。市里将认真分析2011年各县区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科学测算,调整出台明年全市统一补偿方案,各县区要严格执行。要进一步提高门诊统筹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个人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每年12万元,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五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村居筹资情况的宣传培训、业务指导、定期督促和检查通报,重点核实好实际参合人员数、资金筹集及管理、参合信息统计录入、合作医疗证发放等环节。要逐步建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加强参合人员身份信息比对,防止重复参保现象发生。一旦发现虚报参合人数、虚报地方补助资金等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格按照省政府235号令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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