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房屋所有权无期限,土地使用权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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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8 02: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土部部长姜大明接受采访时澄清了人们对不动产登记问题的误读。他指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不想续交土地的钱那该如何处置?难道我要把房子整体搬迁吗?不搬迁那就是被拆迁咯,这个逻辑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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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2: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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