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09年11月19日开始到我现在的单位上班,单位没有和我签和也没有买保险,我现在想辞职,该怎么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10-11-15 12: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09年11月19日开始到我现在的单位从事护理工作的,当时单位给我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800,三个月过后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我缴纳保险,但是三个月过后却老是以总总理由推脱,而且我现在每月工资加起夜班补助最多不到600块钱,而且每月奖金也很少,现在我已经工作快一年了,领导还是不愿和我签合同,我现在想辞职能要求单位赔偿我双倍工资吗?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向劳动仲裁提交什么文件或者证据?我是不是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辞职信?
院长现在根本不把工资单给我,单位全部同事都没有工作证,我还可以提交什么有力的证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1-15 12: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以您的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了约定试用期的法定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您还可以请求该项赔偿。
如果您申请仲裁,需要提交您在该单位工作及收入的事实(每月工资单)。
如果您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1-15 12: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像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但是你要先准备一些能证明你是该医院护士的证据,例如门禁卡、员工牌、考勤表、排班表、工资条等等。提请仲裁时,可以主张1.从12月20日开始到今天,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医院要支付你双倍工资。2.医院为你支付从到职日开始到今天的社会保险费用。3.如果你要离职,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1-15 12: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走人吧!! 这地方干什么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1-15 12: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打官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