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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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1-16 16: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3年入职北京总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由于没有户口等不能在上海缴纳保险,故保险在户籍地天津缴纳。2006年公司转型将所有办事处停办,保险也就此停止,想了解公司缴纳了近3年的养老保险还有什么作用?钱能像住房公积金一样拿出来吗?如果能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取出呢?
我因为一直在上海上班,没回天津工作过,所以2007年开始我就在上海缴纳三险一金了,所以想了解的是天津之前缴纳的就没用了吗?那不是白交了,因为也转不到上海来吧。谢谢!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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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6: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取出的.原则上只有两种情况允许退还“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1、参保人员出国定居2、参保人员死亡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新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法,可依据此办法将在天津缴纳的“个人帐户”转移到上海。具体办理程序各省执行有区别请详细咨询两地社保局。另外,退休时的养老金不是定额,国家是有计发办法的,不是简单的几分之一。养老保险相关的东西很多,无法讲的太全面,如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社保局或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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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6: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保是一定要交的,老的时候还可以领钱。社保需要累计交足15年,到退休年龄时,你就拥有相当于退休前收入1/3的退休金,你有新单位接收以后继续交纳剩余的12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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