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在一个月试用期后办理了转正。现在公司要无理由解雇我,我能向公司所要补偿吗?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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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1-16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在工作一个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签合同时合同上还没有盖章,说是让我先把合同签了,等经理出差回来盖了章在吧我这份合同给我,后来就一直没给,现在要无理由解雇我。我应该向公司所要什么样的补偿呢???
请知道者回答 在这里跪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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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自第二个月支付双倍工资,这样你有两个月工资,不过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2)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公司无故解除你的合同要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补偿金。你的情况时一个月的工资。你总共有三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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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补偿的,因为其违法共有两点,未签订劳动合同和违法辞退!未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双倍工资,违法辞退的未满半年应该支付你半个月工资,你一共可以拿到两个半月工资,注意要收集你日常工作的证据,考勤、工资单、银行卡交易明细等!便于你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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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6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由于没签订合同,你还可要求两个月的双倍工资,但你应注意收集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可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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