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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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2 18: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廖君有一块土地1000平米,后来被一单位用来建了房子,800平米的房200平米的坪,围成了院子。房子的一,二层给廖君算作是他的土地补偿。三楼以上是单位的集体房。我家是买了三楼一家的二手房。有房产证。现在我有一辆车要放在那200平米的院子里,可廖君却说土地是他家的,他有土地证。要我们交钱才可以放,不然不让进。以前几个月是每月给了他家25元钱,我们也就算了。可他家说从12月开始每个月要交200元钱了。我想请业内人士从专业角度说说他这样收费有没有法律依据?作为这里的业主这块坪我家有没有使用权?使用权是在他家一家,还是这栋楼的业主?【我家是在赣州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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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2 18: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看单位是怎么在合同上与一二层业主约定的了,不知道那个院子有没有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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