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集体地没给我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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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1-29 15: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是83年以后移居到我家现在的村子的,而当时分地到家时83年的事情,但是后来因为又有村里面得人迁移出去的,所以把遗留的土地也分给了我家一些,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我们整个大队还有28亩的集体用地,今年也全部卖出去了,大概每亩一百万把,平均到人也就是一个人三万多,我家一共四口人,一共要十几万,现在的问题就是那些大队里选出的狗代表说我家是83年后移居过来的不给我们钱。我自己在外地上大学,我爸妈又没有念过什么书,家里现在只有我姐说是要到法院告他们,但是她也没有念过多少书,我学的也不是法律专业,所以想请大家为小弟想想办法,希望有人可以给我点意见或建议,最好能给我提供一些有用的法律知识,反正是怎么样有用的都可以,谢谢大家了!!!
不是地契的问题,那些地是集体用地,也就是说我们队的每一个人都享有那些地的使用权利。。。自家有地契的地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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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9 15: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小组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有权经村民代表大会提案通过本村的《村规民约》。你的情况是83年移居的,所以他们应该在1983年以前经全村村民代表签字通过本村《村规民约》,如果是1983年后制定的村规民约对你们家没有约束力。你可以让他们出示1983年以前的村规民约并提交法律、公证机关鉴定,如果是真的那么他们按照村规民约合法操作,如果不能出示或出示了1983年以后的则无效或违规操作,你可以放心的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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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9 15: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地契吗?如果是分出来的地你应该有地契上面有你的使用权限到期的时间!你只要有地契就很简单了~ 2004年10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提出“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接着11月国土资源部为切实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且规定:“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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