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期限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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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1-18 12: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刑诉法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对于此项规定有些疑惑,是否可以理解成,不管是补充侦查一次还是两次,都必须在一个月之类完成呢?
也就是说一个月之后就不能补充侦查第二次了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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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8 12: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二次加起来时间为1个月。检察院一般每次都是用半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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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8 12: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补充侦查的期间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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