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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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 | 回复17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前,男方给女方买了一个钻戒。结婚后,都是个人花个人的工资。婚后一年后,男方给了女方家人一万元,结婚两年后,由于家庭暴力,无法继续生活,因此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请问,1。财产该如何判决?2。婚姻期间的家庭暴力,女方可以请求精神赔偿吗?如果有暴力证据,可以请求多少精神赔偿费用?补充说明:1.彩礼是结婚一年后男方给女方父母的彩礼。2.在婚姻存续期间,打架前期,女方把女方自己工资卡上的工资给女方父母账户上转帐了几万元,是否必须要回来给男方分割一部分?3.女方拿着戒指,但是,男方却把戒指发票藏起来了,这样以来,如果男方一口咬定戒指是结婚后买的,那是不是戒指所花费用也要分给男方一部分?4.今年男方在女方的单位办公室打架时,由于女方打不过男方,所以女方就把男方脸上拿指甲挖伤了,并且有警察录像作证,请问是否需要女方给与男方赔偿?但是男方打女方浑身疼痛却没有证据,因为男方掐女方的脖子的时候现场没有旁人作证,而且男方打在女方身上的拳头都是因为力气大所造成的内痛,一压就痛,外表看不出来,唯一的暴力证据是一年前所拍的照片,请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5.男方在协议经济问题时,提出要求:曾经二人一起到男方家,把婚前男方给女方买的卧铺火车票钱,还有过年给女方爸妈送的礼物所花费用也还给男方:(第一次送礼是在2010年春节前去女方家,2010年春节后结婚,第二次送礼是在2011年春节去我家。)请问按照法律如何审理?6.两人感情不和是因为男方神经敏感,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的男主角一样,总是怀疑女方有外遇,经常密切跟踪,导致双方矛盾上升,请问从法律上,女方是否有权控告对方诽谤罪,并要求对方精神赔偿?如果可以,请问可以赔偿多少金额?7.由于二人只领取了结婚证,并没有举行婚礼,因此,一部分人知道二人结婚,一部分人不知道,所以男方说女方诈婚,请问是否成立?8.婚前女方所租来的房子在婚后一直没有退掉,婚前的东西也一直在女方所租的房子里,而且从来没有把租来的房子的钥匙给与男方,也不肯让男方进入女方租来的房子里,理由是因为这是女方给父母租的房子,要作为女方私人工作的地方。实际上父母只过来几个月,当男方在外出差半年的时候,女方就在婚前租来得房子里一直住着,男方回来后就到男方买来的屋子里住,出租房在这段时间是空着的,但是女方还是不允许男方进入女方租来的房子,请问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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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1、婚前财产,原则上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2、转账如果被认定为恶意转让财产的话,应该追回,并且在分财产时,少分甚至不分。3、如果要证明戒指是婚后购买,需要拿出证据,这个戒指可以看做是男方对你的赠与,也可以主张是专属于一方的用品,为你个人财产。4、照片有证明力。5、婚前赠与,法院不会支持返还的。6、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要看他的情节是否严重,有没有公开散布的行为;你也可以以民事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这个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7、因欺诈而结婚的理由不能成立。8、租的房子完全由你自己管理,你有权利将别人拒之门外。纵横法律网孙晓飞律师追问您好,请您留下联系方式可以吗?补充说明第四点:4。打架原因是因为男方跑到办公室捉奸。男方审问女方,引起打架斗殴。男方神经质,这个有事实证据,派出所立案证明!大家都知道。请问,经常怀疑女方,审问女方,因为怀疑造成矛盾升级打架斗殴,可以争取精神损失费吗?如果可以,请问争取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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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行!问号都快数不清了,才小气吧啦的给5分!你自己觉得过意得去?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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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聚好散呗,他的东西还给他,问心无愧就行。别为了点钱财,看开点。法院什么判无所谓的,重要的是结束这痛苦。早点重新来过。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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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集男方家庭暴力的证据在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赔偿并多分财产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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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为了这五分哈。给你解释一下、以下是我对你综上所述的一个解答: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这个可以用当时所购发票或推理进行判断。2、家庭暴力在原则上和司法实践中是没有精神补偿这类说法的。只是婚姻关系破裂的一个佐证。一般在深圳东莞这里精神损害赔偿大概金额也就在五千元左右。补充说明解答:1、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结合司法实践。一般这类情况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2、你给父母转账的钱属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给对方一半。因为你个人无权全部支配夫妻双方共同收入。而且已经明显的超出了给父母孝心的范畴了。我估计你给自己的父母几千块的话没几个男人会计较。3、关于戒指的问题。在实践中一般都是男方买给女方的。如果不属于赠与的范畴那么理应认定为男方的财产。分一部分也是正常的。4、类似的家庭矛盾产生的此类轻微伤一般都以说服教育为主。不可能进行赔偿的。照片属于佐证。可作为参考证据使用。你还要对照片的真实性进行确定。这个举证有点难度。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大。法官可能也仅仅是予以考虑。5、照此估计男方应该是花了很多的钱。礼品金额应该在万元以上。这已经严重的超出了礼品的范畴了。难怪男方会和你急眼,你自己的问题相当严重。此类费用一般法院不会予以考虑。但是你内心会受到谴责。6、你自己如行得正做的端。他也没有理由怀疑你。你没有权利控告对方诽谤。因为这不符合诽谤罪的法律要件。精神赔偿不会得到支持。7、诈婚是不成立的。以为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存在夫妻关系。但是你的所作所为确实很让人理解为诈婚行为。8、这个男的花了如此大的代价把你娶你进门。你的所作所为确实伤了一个男人的心。相信任何一个男的都无法忍耐你的此种做法。给出的理由还是如此的站不住脚。难道你的父母就如此爱财,连你的婚姻胜过都不顾了。还是这就是你自己的私自做法。只是冠上了父母的名义。如果你心里没有这个男的你又何必和人家结婚呢。你用夫妻共同财产租住一个房间,却不允许男方进入于情于理,即使是在法律上也是不合理的的行为。你自己难道觉得这就合理吗?以上是我给你的解释。你有什么想法可以回复我。你是我做了这么多年工作见到的最离谱的一个女人。要是这个男的不和你离婚才是最大的不正常。你那婚姻如此的儿戏不珍惜。造成今天的这个局面完全是你单方面造成的,就不要找什么其他的理由了。还有就是你们这样的婚姻也完全没有存续下去的必要了。以前我接待类似的情况的时候我还劝解一下。但是看到这类情况我会说早离对男方完全是一种解脱。追问您好,钻戒不到两万元,一万多,属于婚前赠与,但是对方不肯拿出发票,我现在只有录音作证,发票在对方手里。总共他现在给我要三万五千元,其中包括,给我家里的一万一,钻戒他算了两万,还有其他平时的总共花费。给我家里的:2010年春节,给我家里买了一千左右的礼品,2011年春节,给我家里买了不到1000左右的礼品,在这结婚两年时间,我也给了他好几千块,在每次他出差前,我都给了一千元.....算来加去,我算了三万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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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个经济能力还给人家就好了。毕竟这钻戒在你手上也不可能得到保留了。我个人感觉你好像从来没有珍惜过这段感情。与其这样不如双方都算个清楚。然后分手算了。找一个你自己真正爱的人结婚。这是我给你的建议。别因为这点钱以后还闹麻烦。影响你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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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他说,三万五千一分也不少,我不同意,因为我给他的钱他都不算;而且,导致离婚的原因是因为男方造成的,我一直很认真的待他。我不想自己给自己买钻戒,所以大不了把钻戒还给他,但是他不要钻戒,非要换算成钱,我不同意。也不同意他母亲给我要回当初第一次见面非要塞进我手里的一千元,我不要不要,你非要塞进我手里,骗的我结婚了,就要把这从头到尾强迫请我吃饭的所有钱要回去。卑鄙!我感觉男方家族变相免费玩弄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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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看来这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一点没错。大钱都花了还在乎这点小钱。你要是有能力给就给了算了。要是没能力给就只能是按照一个折中的方案处理。钻戒还给他就好了,没必要再折现给他。无论这个戒指值多少钱,你都给他了也就算不得价值了。剩下的你就都折现就好了。何必呢。千八百的没这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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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7 0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钻戒骗我开心和他结婚,过了两年想换老婆就可以通过折磨老婆的方式逼女方提出离婚,然后把钻戒还给他,他又可以用这个钻戒讨第二个女人欢心,娶回第二个老婆,继续......可以换N多个老婆,也就是说,没钱的男人,照样可以潇洒换老婆????那女人还敢结婚吗?---------------------------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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