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我和同事去了劳动仲裁,可是,听别人说这样要到工资很悬,请问是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11-12-27 07: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7 07: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证据,只要证据充分,肯定没有问题;如果证据欠缺,至少你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其他证据由用人单位举证,这叫举证责任倒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举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7 07: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充分就没问题的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7 07: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不悬,只要你找了,90%会要到。国家要保证和谐。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7 07: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证据充分自然会支持你。纵横法律网毕华宝律师追问如果仲裁赢了,那钱能要回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2-27 07: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你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纵横法律网张奕律师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