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多少责任要付?要赔偿多少钱?他们已经有车祸论定书了,医药费还要我们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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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14: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老公是修路基的,2005年5月临时租用几台中拖抄三七土(连车带人),2005年10月25日下午三点左右,一辆租用中拖的滤心器坏了,因滤心器属于出租方准备的,所以租用中拖的驾驶员(其实就是中拖主人),没和工地负责人打招呼,就自己去买,结果返回途中被汽车撞成植物人,至今未醒,肇事司机拒绝赔偿,逃逸在外(责任论定大部分属于肇事司机,其实他就是汽车主人,他的家庭住址现在是知道的,但家境贫穷,所以逃了)。现受伤的中拖驾驶员的家人要求我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共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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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3 14: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中,要从法律方面来认定你老公租用中拖和被租用人之间的关系是临时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是承揽关系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其次,本案还有一个突破口,那就是2005年10月25日下午三点左右,一辆租用中拖的滤心器坏了,因滤心器属于出租方准备的,所以租用中拖的驾驶员(其实就是中拖主人),没和工地负责人打招呼,就自己去买这一事实.因滤心器属于出租方准备的,而且他去买的时候也没有和工地负责人打招呼,所以我们没有责任.的作用很大,有办法理清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一般是可以免责的.或者减轻责任.具体事宜可以再详议.欢迎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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