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只赔偿房产证上的面积合法吗?宅基地可以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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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11-17 15: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现在面临旧城改造,由政府出面拆迁,拆迁只按房产证上的面积算,这合法吗?
我家因是自建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面积是101.5平方米,实际建筑用地约为47平方米,共两层:一层3间房,二楼只有两间和一个露台。其余空地作为院子使用有40平米,另外还有14.28平米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标明的公摊面积,房产证上的面积是84.32平方米。现在拆迁方只按房产证上的面积给予赔偿,宅基地的面积和公摊面积没有给予赔偿,这合理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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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7 15: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房产证怎么可能会有土地证的呀??应该是在办理了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办理土地证的,当你从房产局拿到房产证之后,拿着你的房产证,身份证,还有在房产局签的契约原件,才可以办理土地证的~~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所以这种房子不能买~~~如果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屋可以交易,但是在以后拆迁补偿上可能有点吃亏~~所以买房子还是选择证件齐全的房子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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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7 15: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建房应该没有公摊面积,如果有,应该计入房产证的面积里。宅基地的面积的赔偿,一般是怎么赔呢?比如做了水泥地,则按水泥地的造价赔,若铺设砖地坪,则按照砖地坪的造价赔,若什么都没有,就没法赔了。但是政府应该无偿的另外给你一块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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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7 15: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地方都有关于补偿办法的文件你可以到规划或建设部门咨询按照我们县看你说的事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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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7 15: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征收赔偿问题,应从两个途径得到补偿,房产部分应由动迁公司(单位)按房拆补偿办法补偿,房产以外的空地应由土地征收部门按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办法补偿,建议找两个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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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7 15: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照宅基地的面积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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