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增值税,谢谢各位啦,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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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7 16: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公司为增值额一般纳税人,以商品批发零售为主,同时兼营装修业务,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当月销售产品取得收入,价税合计351万元
2当月承揽装修业务,取得含税收入15万元
3从某工厂购进一批商品,价税合计23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一批商品,价款20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4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烧毁商品价值大18万元(含税)
5该公司商品批发与装修业务没有统一核算。
适用税率17%。请计算当月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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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7 16: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装修业务征收营业税,不计入增值税依据,开具普通发票不征收增值税,第四笔业务也不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所以,应缴增值税=(351-234)/(1+17%)=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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