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脚筋割断了三分之一,在工伤里属于什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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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11-18 2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上班工作时间里,被刀割断脚筋三分之一,做了手术后,恢复良好,但暂时不能做重力活,需要休养半年,受伤的脚才可以完全恢复。如果做工伤鉴定,属于多少等级?如果要求赔偿,应该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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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8 2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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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8 2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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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8 2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肯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具体的工伤等级还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几级还要看你鉴定时伤势恢复的程度,在鉴定的不同等级中,工伤的损害赔偿是不一样的,这还要看你鉴定的结果,和你的工资收入等状况综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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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8 2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能认定上伤残,你应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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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18 2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事情,你得去问医生,然后去民政局办伤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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