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我如果向法院提请诉讼离婚,法院会如何分割财产,主要是房子。?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13: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05年1月15日登记,并于登记后1周左右,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20万购得一商品房(我父母15万,她父亲5万)。于2005年6月18日举行婚礼。但结婚当天她就来例假,并于例假结束后就开始服用药物(后来才知道是治疗宫茎糜烂的)。但治疗一直为痊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虽然她已不服药,但我对她已毫无感觉,因此一直未同房。但她及她父亲(她母亲已去世)却开始怀疑我有外遇,有病,甚至同性恋。我终于忍无可忍,现对她提出了离婚。但双方协商后,在房子及财产分割上有分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1-23 13: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对于登记后双方家人的出资,没有特殊约定的,可以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因此对于此房应平等分割。但在具体处理时,可以考虑你父母多出资金的实际情况,可以争取法院予以考虑这一情节,较多分给您。以上只是理论上的分析,如果实际操作,还请咨询,或者处理。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