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前我老公因借六千元钱给其一个十几年的朋友,后因要账末果跟其产生磨擦后,对方叫了四五人将我老公骗至偏僻处将他砍了可见伤口多达36处,还将我老公身上近1000多元抢走了八百块,我老公因失血过多没到医院就休克了,全身多处骨拆,伤口主要集中于左手和左脚.左手当时被跺成肉团状,医生当时就跟我们说左手可能会废掉.后经法医鉴定为左手大部份功能丧失为七级伤残.他一在外逃逸也被列为了网上追逃.其间也曾多次听闻朋友说他出现于本市某某路段,我们也曾多次去派出所瓜情况却末见成效.昨天我老公和朋友喝完一朋友的生日宴后刚好从那路段碰见他.将其抓住了,因抓捕当中其极力反抗,还对其朋友扬言拿其包过来拿枪.我老公和其朋友在愤怒之佘下手过重,导致其两根肋骨骨拆,头撞破,手不知被哪的金属物割断手背一根手筋.然后我老公给经办他这案子的民警打了电话将其送到了派出所,可民警却把他送到了医院,我们还给他交了六百的手术费后,让其住了院,说现在不能收押,也没有民警看守,还说如果跑了也没办法只能到时再抓,还说我们现在比较麻烦.请问做为受害者的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那像现在派出所借口说没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24小时看守,任其自由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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