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一家人的全部名字妥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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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1-6 00: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公证处问,说两种办的手续是一样的。那其实两种是有什么样的本质区别?假设写一家四口人的名字,其中一个人死亡了,那房产证上是如何处理的?是要重新转为其中一个,还是剩余的三个人?那假设这三人中的配偶,有这房产的份吗?还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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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6 00: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首先帮你回答问题,再给你建议。1、办理一个人和办理多个人的房产证手续是一样的,只是多了几个人签名。另外每一个共有人就要办一本共有证,每本证收办证费80-100元。2、如果写了四个名字,就是有四个共有人,原则上每人占有房屋25%的产权。当其中一名共有人死亡的话,他的25%产权将成为遗产,由法律上的继承人继承。房产证将死亡人的名字改成继承人的名字,当然,继承人不要求改名的话也可以置之不理的。3、如果房产证上任何一人有配偶的话,那他的配偶也占有他的25%产权的一半,也就是12.5%产权。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有,所以配偶在原则上会平分对方的一半财产。
给你一些建议,如果你是兄弟姐妹四人的话,为了父母财产分配公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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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6 00: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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