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该如何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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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13: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十多位大姐集体状告《法国诗婷南京分公司美容院》消费欺诈之事件,于2007年5月25日向南京鼓楼法院提请诉讼,并于6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然而今天才被告之:法官说此案不好判,要由原来的“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请问我们该如何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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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3 13: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按简易程序已经开庭审理了,就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所以法院的这一做法不尽合理,但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禁止,相反来说,案情复杂的还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同时,你们有权知道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行使申请回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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