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厂里上班,在合约快到期间发生突发状况,产生患有精神病患,但现在病未好公司以合约到期要解雇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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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0-31 18: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合理吗?法律上有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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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0-31 18: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患病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直接终止合同,而是必须等规定的医疗期结束为止才能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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