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合理补偿被拆迁房屋的请愿书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1-1-8 02: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刘道琦市长:
  
您好!我们均是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永安办事处(以下简称省一建公司)厂区内的承租户(也是永安市燕江南路918号下茅坪地块土地储备征收拆迁的被拆迁人),大家先继于2000年到至今与省一建公司签定厂区内仓库和场地的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一、由省一建公司指定一块空地,由承租人出资办企业,建厂房、车间、仓库、职工宿舍等地上建筑物,手续也均由承租人办理;二、承租人每年支付一定土地使用费给省一建公司。2009年底,因城市改造建设需要和省一建公司改制的需要,永安市人民政府以土地储备名义对燕江南路918号下茅坪地块实施土地征收。承租人所盖的厂房、车间、仓库、职工宿舍等正好在征收范围内,省一建公司知道要征收,为获得全部拆迁补偿款,就单方通知所有承租人限期搬出省一建公司,并不给任何补偿,严重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广大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其违法行为有:
  
一、拒绝与承租人协商,就单方通知承租人限期搬出。
  
二、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也未委托有资质的拆迁部门就私自将部份承租人的仓库进行拆除,整个拆除过程即没进行行政裁决,也未进行财产公证,整个拆除过程,是委托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人进行强制拆除,并对部份不同意拆除的承租人就采取威胁、吼吓等违法行为,强迫承租人签订限期搬出的承诺书,强制承租人搬迁。
  
三、对部份没有搬迁的承租人,采取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强迫承租人签订限期搬出的承诺书,导致承租人的工厂、企业不能生产和经营,给承租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城市建设,公司改制的需要,我们都会积极支持配合的,我们曾多次找公司协商,希望公司能负起责任来,向上级政府反映由哪一级政府提出要土地收储就哪一级政府建设用地储备机构向房屋拆迁管理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都没有结果,反招来“没有任何补偿还要限期强制拆除”。这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吗?
  
我们大多数外地人,看到三明永安的投资环境不错,来到三明永安投资办企业,没想到才几年,因城市改造建设需要我们的投资将血本无归,可怜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了减少拆迁工作上的困难和压力,把拆迁工作暗中转移省一建公司,多补偿点钱给省一建公司,而省一建公司为了得到政府支付的全部拆迁补偿款,就强制承租人搬迁等违法行为,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还严重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给承租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了《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四条的规定,恳请贵单位和领导能够本着为民的执政理念,依法要求省一建公司停止违法,对停水、停电的行为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承租人的营业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恳请贵单位和领导能够本着以人为本,讲和谐促发展的观念,帮我们要求该地块的拆迁人(而不是省一建公司)直接与所有承租人协商拆迁等事项,并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城市建设需要而进行土地储备的,就由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拆迁人提出合理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2、要求政府在永安郊区拟一处地块安置我们被拆迁的企业;
  
3 、要求政府按有关规定补偿我们被拆迁的厂房、车间、仓库、职工宿舍等地上建筑物;
  
4、按有关规定补偿拆迁企业厂房异地安置所造成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
  
5、按有关规定给予厂房搬迁补助费、按期搬迁奖励费等。
  
此致
  
请愿人:即将被拆迁的永安市燕江南路918号下茅坪地块上全体业主
  
2010年5月1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8 02: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别跟他讲,又不是他的事情他怎么会管你呢,没有政绩的事情领导是不会做的,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8 02: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朋友,听说网钱中国是学习电子商务的好去处,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