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公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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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10-29 17: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情况的这样的
我外婆的一套房子现在要过户到我名下,现在他们都已过世,外公1995年过世,外婆今年才过世,房子是1998年购买的,我外婆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是智障,智障的已离异,有一女,女儿没有尽赡养义务,
另一个已表明放弃,我妈说要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有一个妹妹,我想问需要哪些程序及准备哪些资料,过户到我名下,是否要写我和我老妹共同所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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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29 17: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需要公证,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继承遗产公证。并且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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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29 17: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详解什么是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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