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伙不认识的人在饭店殴打至轻伤 请问他们犯了哪些罪 量刑多少 如果协商赔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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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31 04: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到饭店吃饭刚到包厢门口隔壁包厢就冲出来4--6人,不分青红皂白的把我打了一顿,使用了啤酒瓶,开水壶,椅子,餐具等,殴打超过2分钟,并使得我受轻伤住院,照成骨折和多处挫裂伤,住院及门诊已经花费将近1万元。法医鉴定也是轻伤,请问专家,像这样的事件犯罪嫌疑人构成哪些罪,量刑大概是多少?如果协商赔偿的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有哪些赔偿条款可以参考,赔偿数额大概有多少?如果起诉饭店方是否也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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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1 04: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犯了故意伤害罪;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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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1 04: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还应该赔偿你下列费用,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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