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缘]爱情逃兵(或者爱的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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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1-1-8 0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缘,我是不得不信的。虽然我是生物学博士,但科学家也有感情烦恼,并无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只能在唯心主义那里得到解脱。
  
可是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摆脱他们——我深爱的男人以及我最好的女友。虽然都属于过去式。
  这是纽约第五大道上,万千游客白领居民汹涌的街头,我刚从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里出来,一边痛骂无耻的列强掠夺了无数中国稀世珍宝,一边走在美利坚的康庄大道上。我得承认我是没有底气大声说我是如何如何爱国的,这就好比你在人家的金窝里丰衣足食舒适享受到无聊大发感慨“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一样,会遭受万人鄙视的。人家会问:那你怎么还不回自己的狗窝?
  但我无比想家,想得如熬骨头汤那般翻滚那般深髓。没出国前,姑娘永远无法理解“月是故乡明”,永远也不会蹲在陌生的街头看着满街黄头发蓝眼睛高鼻梁的鬼佬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就那么泪流满面了。我是坚强的,正是那些年的坚强换来了今天的软弱。只是想家了,我。但回不去。满嘴英文的我还是彻头彻尾的中国人——此刻我只是个穷学生,拿奖学金度日,没有能力衣锦还乡。我唯一的不动产就是那辆价值四万五千美金的福特小跑车。而且还一天一天在贬值。
  我得承认当初买它的时候是一时意气。当我看到同伴只用数千美金买回的二手汽车同样能驶得跟开飞机似的,姑娘就肚子痛了,那个波涛汹涌呵那个呼之欲出,那个不争气的眼泪珠子又袭击了我日渐丰腴的脸啊!(垃圾食物实在养人,像吃了猪快长!)不过当姑娘发动引擎狠狠踩下油门,飕的一声,冲向我无比阳光的明天(抑或阴天!?)我的肚子就不痛了,牛逼烘烘的大叫:姑娘我独立了!(什么时候沾染了美国习气把拥有汽车当作独立的标志?!)
  姑娘开着它被警察开过罚单;开着它亲吻过人家的车屁股;开着它在无比美好的大道上飙车过。但最疯狂最不可理喻的是我开着它飞驰了三小时去往另外一个城市见一个男人。(寂寞让人如此疯狂!?)
  寂寞在休斯敦是可耻的,这里四季如春热情如火并不适合失恋的人。虽然是我甩了宇,但真没有人宝贝我爱护我了,我又会想起他们携手走来,踏着我那枯萎的花骨朵儿般的过去。我是个可怜的失恋者,一个暗恋未遂失恋七年的老姑婆!(嘿嘿,姑娘年芳二十三,只准在伤春悲秋的时候骂骂自己是老姑婆。)
  宇是大三的时候认识的,典型的北方人,又高又壮,接吻的时候一定是他低头抱腰我踮脚搂肩的经典画面(哼,我干吗找他YY!),长着一张孩子脸,看我的眼神也是有那么一点点迷离。只可惜姑娘我一心交给了TOFEL&GRE,凭他电力再强,也奈我不何!
  可是没多久,姑娘竟半推半就的从了他。(坏女人可是深谙此道?)
  千禧之夜,宿舍里面的花姑娘都去风花雪月。(真是雪月啊,鹅毛那个大雪的北京之夜。)姑娘的单词背到Faint(晕倒)了,那些小蝌蚪实在无法再游进我的脑海,合上书,警告自己要潜心修学,不能因为一时的寂寞而随随便便找一个人谈场鸡肋般的恋爱。闭上眼,倒在床上,哼唧一声,对着手机叫道,你现在邀请我出去玩,我决不……手机突然响起,我一惊,按键接通,口中的“拒绝”刹不住车脱口而出。
  “我都还没说什么,你就拒绝我,太伤心了……”我看到了他声音中的一脸无辜。
  我嘿嘿的傻笑了半天,空气里全都是他“喂喂喂”急切的声音。姑娘我做人很厚道,没有借机耍他,要他三十分钟后等便潇洒的挂断了电话。
  他刚才在欢呼!?或许是其他人在狂欢吧。
  打开衣柜,姑娘我真是天真烂漫,只怕中学的小女孩都穿得比我更有女人味。找了半天,终究没有什么锦衣罗纱。穿上牛仔裤套上羽绒服,那个温暖啊,再也忍不住在镜子前臭美臭美。哼,姑娘我十八一枝花!
  屁颠屁颠得赶到北大,我才不要他在我宿舍楼下等呢,被三姑六婆看见了,姑娘的清白形象便毁于此人牛仔裤下了。
  他们!!!呵,未名湖畔博雅塔下,好一对才子佳人。我不是讽刺,也不是嫉妒,我是真心的。他是我高中暗恋三年至今余情未了的男人,她是我高中最亲密的女友。我爱慕和喜欢的人又岂会不优秀呢?他们俩携手到老当然是才子佳人花好月圆啊!
  我扭头就跑。嘿嘿,没骨气就没有骨气,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作逃兵了。当初他放弃了清华的报送机会一心向往复旦,我才下定决心接受保送北师大的。背起包囊,一路北上,一想到再也看不到他们我就开心得落泪!但没多久我又开心得落泪了。老同学打来电话说他也考到北京来了,理所当然的是清华……哈哈哈,我的眼角眉梢背叛了我的心,开心了足足十几秒。对方喂了好几声听到我冷静下来又接着说,她也去了北京,在北大。他就是为了她放弃了神往的复旦去了北京……嘀嗒,我想这场泪将落一个世纪。
  一个世纪马上就要过去了,从九八年到二千年,我的双眼一直水汪汪,再干燥的北京都奈我不何,姑娘我真强大!自信心一上来,步子大步流星的迈下去。
  “丫头,丫头!你跑去哪里呢?”宇追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
  这臭小子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姑娘我也不似林妹妹那般是水柔情嗔怪发嗲,干脆一把做而不休顺势倒入怀中。就差和他对视片刻,又是经典画面了。
  呵,谁说姑娘不解风情只懂学习读书的?
  宇先是一惊,随即轻轻扶正了我,动作温柔不露痕迹。看来也是各中高手嘛。
  “跑那么快干嘛,有妖怪追你么?”
  跑?逃跑?哎呀,电光火石才想起来刚才又看到他们俩了,他们不是妖怪,他们是无法摆脱梦魇!
  “唉,糟糕,已被妖怪抓住了。”他们俩已看到我了,停顿,对视,向我携手走来。
  在劫难到!
  “嘿嘿,好像刚才是有人自己投怀送报给妖怪的哦!”这小子很是得意。哎呀,我脸一下子红了,他们有没有看到刚才那一幕?天地良心,我可不是演戏给他们看的啊,又是专场,又是免费,我可不是慈善演员!
  “丫头,没抹防冻霜么?脸这么红。”该死的宇还在揶揄我,以为他是谁啊!
  我恨不得把他推下未名湖与湖怪约会去。不对,姑娘是淑女,动口不动手,我该叫他去死。
  可是我动弹不得,他们一步一步靠近我,双脚怎么都抬不起来,好吧,就让我立地成佛了,我闭上眼,仰起头,作虔诚状,期待佛祖来救我。
  没想法了,没想法了,此刻我真没想法了。
  宇那臭小子却很有想法,那脑袋瓜里迅速描绘出一幅画面:未名湖畔博雅塔下,女主角闭眼仰头一脸圣洁充满期待的面对男主角。哇,再傻的男人都知道该低头把嘴唇迎上去完成这神圣的仪式啊。
  宇按照自己设计的剧本很投入的表演。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如果姑娘我不是一时发烧(发骚!?)失足跌入小人怀中,又岂会遭受如此非礼,还在他们俩的注视之下。
  晕吧,晕吧。让我彻底Faint吧!臭小子快用你充满柔情的舌尖粉碎我的思维吧!
  再睁开眼的时候,他们已经走远了,估计是看到刚才那么动情一幕不好打扰。
  我我我……好吧,我发誓我找老天爷作证都没用了,就当我演了场精彩绝伦的戏向我枯萎花骨朵般的过去示威吧!
  示威!?还不如说是逃跑前的最好挣扎。没骨气啊,姑娘我喝了那么多骨头汤怎么还是没有骨气呢?
  接下来的两年,只需用些支离破碎的词汇便可概括:恋爱(我敢做敢当,我引诱那臭小子,姑娘负责还不行么?!)考托考G、写PS、修改PS、再修改PS、再再…修改PS、电话面试、面试、二面、三面…拿到Offer、签证、拒签、再签成功、和家人告别,起飞!
  我再一次逃跑成功了!看来多喝骨头汤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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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有用的,这次我逃得更远跑得更快!
  学校在德克萨斯州的休斯敦。天是那样的蓝,地是那样的绿,热情洋溢的鬼佬们身着火辣,在阳光下拥抱亲吻旁若无人。我坐在草坪里,看着那只正在吃松果的小松鼠傻笑。
  我寂寞,我无聊。
  来了美国之后,我陷入了无限的黑洞中。我不知道我要干嘛,我不清楚我的将来。每天做实验,记数据,写论文。比我在国内的日子更忙,也更空虚。没来美国之前,我一心只有一个想法,那便是拿全奖去美国。此刻我晒着美国不会更圆更亮的月光,迷失了自己。
  从小学到初中,我从来都考第一,我不累,我精力无限,我只是爱我妈妈。她一直对我说不要太累,不要学习的太辛苦。但是我知道,她要的是第一。
  永恒的第一!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我完美演出了九年。
  高中我考取了一所全国名校,一所培养无数奥赛金牌获奖者的学校。我更加艰难的续写着神话。妈妈依然劝我注意身体不要太累。
  她从来不要求我是最优秀的。因为在她心目中我根本就是最优秀。我对她的爱使我小心翼翼的保护着那易碎的像。
  他的出现,轻而易举的击碎了我。
  而他和她携手出现在我面前更是将那些碎片碾成粉末。
  我成了高考的逃兵,爱情的逃兵。
  但我奋斗四年,逃到美国后,才发现我根本无路可逃!
  寂寞。骨子里的寂寞被翻滚的生活之汤给熬了出来。
  
  “我们结婚吧。”宇的求婚通过电话线飘洋过海的钻入我的耳朵。
  “为什么?”心里其实已经蠢蠢欲动。寂寞,又是那该死的寂寞打败了我。
  “我实在不想在国内浪费时间了。现在去美国那么的艰难。我也厌倦了北京厌倦了北大。我不想读完研究生再如你一般那么艰难的去美国,那样太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我们结婚吧,然后我过来陪读……”宇语气里的疲倦压得我透不过气来。那的确是条暗无天日的路,姑娘我是怎么杀过来的?
  因为我穿着爱的盔甲。
  爱母亲。四年来,我一块一块地把她心中破碎的像拼贴起来。
  爱他。爱到天涯海角都不愿再见到他。
  
  我拒绝了宇。不是因为感觉他在利用我,而是我这些年根本就不爱他。使我利用了他,我该补偿他。但我得爱自己,我不能和一个我不爱的人结婚。
  穿上爱的盔甲,我又强大起来,而且分外轻松。因为这次,是爱自己。
  
  日子还是那么嘀嗒嘀嗒的过,寂寞无聊随时来袭,但我已不再苦闷。会成群结队的上酒吧——因为释放。也会独自上酒吧——为了欲望。
  “Can I take you to my home, baby?”
  “No.”
  穿上爱自己的盔甲,我所向无敌。
  
  但再爱自己,也需要个爱自己的男人啊。我的好友,几次三番要介绍男朋友给我认识。
  这岂不是相亲?拒绝拒绝,姑娘我可不是老姑婆!
  
  无意中上了交友网站,竟然充满期待的勇敢地发出交友宣言!(好象现在只有老姑婆才对网恋抱有一丝侥幸。)
  做完试验,打开信箱,收到一封交友回应。立马开车驶向了另一个城市。
  突然的出现,吓对方一跳,握握手,喝了杯咖啡,再握握手,拜拜!(我才不说再见,最好再也不见!)
  他长相俊朗,举止文明,又是华裔,是段香喷喷的好姻缘。如果他不是个科学狂人的话。
  我没有奢望过当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夫人。如果有此野心,还不如我自己去拿奖。
  
  我还是在寂寞与忙碌中煎熬,什么时候我才能享受熬出来的香喷喷的汤呢?
  等不来那碗汤,我只好找无数言情小说来充饥。(老姑婆的又一爱好?!)
  老姑婆就老姑婆。姑娘豁出去了,哪个三姑六婆要给我安排相亲的?
  我去,我去。不久吃顿饭,说说天天嘛。对不上眼,就说声拜拜,出门你向左,我向右,消失在人海,哪有那么浪漫的事回首又见他?
  
  当我扭头再看一眼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这座哥特式的花岗岩建筑还有背后丘陵起伏的中央公园时,我又见到了他们。我的双脚竟然没有抬起大步跨下去!
  我转身站定,嘴角上扬,叫唤他们。淡定从容的朝他们走去。
  拥抱亲吻。在异国他乡的街头我们用他们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
  姑娘是真开心真兴奋。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哪个大科学家快来给我解释解释。
  这就是缘!?嘿嘿,一字抵千言。
  上帝真爱跟我开玩笑,我一直所逃离的却总会在彼时彼地再出出现。
  但这次,我不用再逃。因为他给我披上了爱的盔甲——他爱我。说曹操曹操就到。
  他翩然而至,搂着我的腰,一边听我介绍一边和他们一一握手,邀请他们去我们家做客。(他实在是太爱卖弄他的厨艺了!)
  最终挥手告别。(还会再见么?上帝应该玩腻这个游戏了。)
  
  “亲爱的,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回去了,我一定熬骨头汤补偿你。对了,博物馆还不错?我们明天的飞机回休斯敦,还是家里最舒服啊……”
  他是上海男人,有些啰嗦,但他会熬我喜欢喝的汤,会把我们的那套小房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最重要的是他爱我,并且我也爱他。
  我们为对方披上了爱的盔甲,在这爱情乱世中勇往直前。
  
  PS.不要鄙视相亲哦,就算你再脱俗再超后现代主义(只要还没有个好男人,并且想找一个好男人)也不要错过一次可能获得真爱的机会。现实中哪里有那么多王子公主的浪漫童话,但老姑婆相亲成功记却不断上演。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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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满起伏跌宕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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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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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给了红脸?哎呀呀,我混天涯3年来第一次啊
  
  不过我最想要的还是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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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人很拽, 文笔更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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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鼓励原创嘛,多来发表大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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