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栾川爆炸案曾轰动中原 如今受害人附带民事赔偿有谁来管?(转载)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02: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年前栾川爆炸案曾轰动中原

  如今受害人附带民事赔偿有谁来管?
  毛书记:
  我叫雷兰花,女,1970年12月19日生,系栾川县城关镇耕莘东路居委会一组居民,电话:13663029092。

  现就2000年9月17日发生在栾川县城爆炸人命案给我家造成的人财惨重损失久拖未决的相关情况向您反映,望您从惜民怜民和同情弱势群体出发,对政府和司法部门执法不力造成附带民事赔偿未予落实之举予以明察:

  一、爆炸人命案的案情梗概和政法办案单位存在的不足。

  2000年9月17日凌晨邻居徐古栾为了报复他自家人制造了一起震惊栾川县城的爆炸案,因我和他家相邻,致使产生我家三间房屋被炸毁,我丈夫何金太和一岁多的孩子何延召被炸死的恶果,此案由栾川县公安局侦查,洛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洛阳市中级法院审判,在案发当时我曾向栾川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档案组焦占伟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但不知何因,洛阳市中院在开庭审理被告人徐古栾爆炸案时,未通知我到庭,却仅就刑事部分做出判决,判处徐古栾死刑,未对民事赔偿审理,我说不明也道不清焦占伟将我的附带民事诉状是否随案移交,亦不明白检察院和法院为啥不征询遇难者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由此我的附带民事赔偿问题就这样搁浅了。多年来,为此事我不间断向有关部门反映,却都石沉大海不见回音。

  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办案单位征求我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及通知我到庭属其法定职责,以上足以说明政法机关办理此案追究徐古栾法律责任不彻底,给我提起的附带民事赔偿之诉无法解决埋下了阴影。

  二、被告人徐古栾遗留家产状况和其继承人徐莉莉继承生父遗产给我造成的影响以及行政机关制止违法行为的软弱无力更使我的附带民事赔偿化为泡沫。

  在被告人徐古栾实施爆炸案时,徐古栾的房产基本全部炸毁,仅留一间伙房尚存,当时徐古栾的未成年女儿徐莉莉幸存。依照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为继承人须在接受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而让人痛心的是徐古栾的继承人徐莉莉于2011年农历腊月份起,在其父亲遗留的宅基地上无证搞房地产开发。对照法律,徐古栾实施爆炸致我家人财损失已同我形成权行为之债,在徐莉莉未清偿其父徐古栾给付我家赔偿款的前提下,徐莉莉尚无继承其父房地产的权利,徐莉莉的不道义之举,致使我精神上倍受雪上加霜的打击。

  徐莉莉不偿还外债就继承生父房地产从民事角度讲,违背了《继承法》的规定,从行政角度讲,违背了《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处于无奈,我曾多次以徐莉莉无宅基使用证、无规划许可证和无施工许可证建房请求镇县相关职能部门制止徐莉莉的无证开发房产行为,而镇政府,县土地局和规划局制止不力,造成徐莉莉违法建成四层房产一幢。

  徐莉莉继承生父遗产不偿还人命案外债行为和行政机关执法不力行为相互结合,进一步使我的附带民事赔偿无处落实。

  综上所述,徐莉莉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有对其父犯罪行为给我家造成的人财双重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而且我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未得以解决,政法机关和行政职能部门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栾川县政府机关迟迟不对我请求事项给予解决情况下,有苦无处诉,有冤对谁讲!为使我早日身心遭受的痛苦最大限度予以清除,敬请上级领导尽快对我冥思多年的赔偿请求督促解决为盼!

  此致







  情况反映人:雷兰花
  http://bbs.ly.gov.cn/dispbbs.asp?boardID=74&ID=1571813&page=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