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软成都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2月后提出离职,请问公司能开具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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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1-1 0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软国际资源信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我在工作2个月后,提出离职,请问按法律规定,中软是否必须给我开具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知书?现在公司不同意开具,说试用期的都没有,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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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 0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法定的情形。所以需要履行正常的合法手续。即应当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追问如果公司就是不给开具,我应该如何维权呢?我下家公司还有1个月报道,需要这个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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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 0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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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 0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义务开具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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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 0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开具。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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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 0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期间辞职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即可。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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