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中皋陶和管仲有什么样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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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4-11 08: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后汉书 曹褒》中说褒敕吏曰:“夫绝人命者,天亦绝之。皋陶不为盗制死刑,管仲遇盗而升诸公。”
那么皋陶不为盗制死刑,管仲遇盗而升诸公,是怎么回事?有什么样的典故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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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11 08: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皋陶是中国神话中公正的法官。清脸鸟嘴,铁面无私。生活在公元前(大约2280一2170年)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当时在晋南一带的尧、舜、禹等部落结成强大的联盟,形成了华夏诸国的核心。尧都平阳(今山西临汾)。皋陶卓有成效地辅佐的尧、舜、禹三代君主,成为我国先秦史中一位深远影响的人物。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的思想为四千多年来我国各个时期制定、完善、充实各项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被人们喻为“圣臣”。 相传皋陶有一只獬豸(獬豸又称直辨兽。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能知道谁是有罪的人,皋陶审理案件,遇到疑难,就牵来獬豸,獬豸只触有罪的人。 传说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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