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工作的时候单位留我押金了~但是没给我押金单子~我现在不干了那个钱还能要回来吗?很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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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4-13 09: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你可以按此规定,拿上押金证据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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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13 09: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看看有没有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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