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损失索赔的问题 法律专业人士进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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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4-15 19: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在宿舍里充电,某同学一个人早退,打开宿舍门,放进陌生人,手机丢失,请问我该如何向该生索赔?可以索赔多少,现在是双方协议不一致,如要诉诸法律,该如何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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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15 19: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1、最终责任承担者是盗窃者。2、你同学若打开门后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了手机的丢失,他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3、若因为你同学的过错导致了手机的丢失,他也应当承担全部责任。4、你同学和盗窃者之间是不真正连带责任,若你要求你同学赔偿了,盗窃者又被抓到了,你的同学可以向盗窃者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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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15 19: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建议协商解决,尤其在手机价值不太大的情况下。这样感情损害相对小一些,也便于受偿。
如果诉诸法律,首先对你所述的事实要有证据证实或者对方自认。然后是书写诉状到法院起诉立案。之后等候传唤开庭。再后就是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了。
据你所述,某生独自打开宿舍门后,对室内的物品是负有保管义务的,虽然最后的责任人是盗窃者,但在不能确定盗窃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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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4-15 19: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案某同学本身不是盗窃人,且也没有故意,如果法律肯定不会全赔,法院会在考虑过程程度以及损害结果的关联性上做已裁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是法官大概会判30%以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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