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那种临时叫去搬运的搬运工,在工作中被以前叠的米倒塌下受伤,胸椎12节二分之一骨折,现做了手术出院在家修养,现在我们这司法部门帮忙调节,那个老板说自己没叫我爸去搬运,是那些大搬运叫来的,倒塌的米也是大搬运前几天叠好的,那老板说让大搬运也出一半的钱,这个合理吗?再者司法部门让我们提出要求多少赔偿,我们也不知道,因为一年最多一年半后还要做一次手术,到时候会怎么样我们也不知道,而且也没让我们去做什么鉴定,如果这样私了,万一下次手术后医生说我爸以后都不能做事了该怎么办?以后我爸应该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了,这算六级伤残吗?我们应该要些什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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