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9个月单位开除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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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1-5 0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怀孕9个月,开了省级医院证明。去单位请假,部门领导批了。老板把假条和证明收了,现在以邮寄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我,因为我无故旷工开除我。请假之前因为在单位工作三年了,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保险我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也受理了。现在单位开除我,对我有什么影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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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5 0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职工三期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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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5 0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仲裁会维护你的权益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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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5 0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法律没这一说有产假啊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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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5 0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开出一还有身孕的员工,单位没有权利开出,而且你已经在单位工作三年,单位没有签合同,单位需要赔偿双倍的工资薪水,而且在无形中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起了无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去法院投诉相关单位,希望对您有帮助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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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5 0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法单位是不能开除孕期女职工的对于劳动合同劳动法也规定用工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月应支付双倍工资,且视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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