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合同上写的是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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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7-9-25 16: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合同上写的是0.0001%,也就是百万分之一,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注意这个问题,已经延期半年了房子还没好。这样的合同是否属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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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25 16: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违约金过低,明显对买方不公平,不符合法律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引用两条司法解释,相信能给你有所帮助: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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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25 16: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合同是否属于欺诈需由法院认定。一般来说不属于欺诈,如果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高于此约定,你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向法院起诉——以合同显失公正为由,要求开发商按与逾期付款对等原则,来支付其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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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25 16: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没有不延期的房子。合同也是意思一下的。在说,合同上这样写,表示双方签合同前都是同意的,不存在欺诈,只能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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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25 16: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约定得不合理,可以起诉,要求调整。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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